江西省水利廳關于調整江西省水利工程計價依據人工預算單價及有關費率的通知(贛水建管字〔2019〕97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水利局,廳直各有關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強我省水利工程計價依據人工預算單價管理,適時反映市場人工單價的變化,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政策精神,結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實際,經研究,決定對我省水利工程計價依據人工預算單價及有關費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作為我省發布的《江西省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試行)》、《江西省農村水利工程定額(試行)》和《江西省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預算定額(試行)》等現行計價依據的補充規定。
二、調整標準
(一)人工預算單價
調整后的人工預算單價標準為:工長16.84元/工時,高級工15.59元/工時,中級工12.99元/工時,初級工8.96元/工時。
(二)有關費率
1. 現場經費費率
(1)水利水電工程的設備安裝工程現場經費費率由45%調整為10%。
(2)農村水利工程和維修養護工程無現場經費。
2. 間接費費率
(1)水利水電工程的設備安裝工程間接費費率由50%調整為15%。
(2)農村水利工程的設備(管道)安裝工程間接費費率由75%調整為25%。
(3)維修養護工程的水利設備維修養護間接費費率由70%調整為20%。
三、執行時間
自2019年10月10日起執行。
四、有關事項
(一)2019年10月10日以后編制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等造價文件按本通知執行。
(二)2019年10月10日以后新開工的工程項目按本通知執行。
(三)2019年10月10日前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2019年10月10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約定處理人工預算單價。
(四)已結算的工程項目不執行本通知。
江西省水利廳
2019年10月8日